如何答好善于监督这道必答题二级大检察
2023/9/14 来源:不详一案在手,在办案中监督,怎样办出最佳效果?这是检察官的必答题。
“善不善于监督,效果大不一样!”二级大检察官、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给出解题方略:良法还须善治。在“善”字上求极致,把最高检提出的依法能动履职落到实处,讲究执法方式,注重办案质效,以善作善成求“善果”,为监督底色增亮色,用监督智慧交出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福建检察答案。
保护知识产权,“能动检察”来助力
这是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案。被侵权的福建某公司,是我国知名高新技术企业,其自主研发的有关算法,用于识别条码设备,为该公司核心商业秘密。而侵害公司利益的,竟是公司的“自己人”。
游某曾在该公司任职,离职后另起炉灶,找来公司工程师邱某、余某等,以成立公司合作、在其企业兼职等方式,利用他们获取的技术,生产与原公司类似的扫描器设备,销往全国各地,给原公司造成损失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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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都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表示,因为相关的扫描设备固件的解码库源代码,已经被研发公司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属于“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
如何以最大的力度、最优的方式维护被害企业合法权益?“我们将能动履职、主动作为贯穿办案全过程!”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表示。
案发后,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围绕收集关键证据等方面加强与警方、技术专家沟通交流,为精准指控犯罪夯实事实证据基础。对游某批捕后,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提纲,深挖上下游犯罪,追诉了一个单位犯罪和5名犯罪嫌疑人。
该案被告人被陆续移送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为提升办案质效,检察官还制作“权利义务告知书”,让被侵权公司明确依法享有的权利及义务,并提出合法诉求,促成被告人认罪认罚,向权利人赔偿万元。
在扎实的证据面前,游某等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年11月,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万元,游某等两名被告人,一个被判实刑,一人被宣告缓刑,各并处罚金万元。
检察官表示,在这起案件中,侵权人几乎都是出身于同一家研发公司,他们利用自身关系获取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并未经授权开发产品获利,损害了市场秩序和科研规范。
对此,鼓楼区检察院提出福州市首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禁止令量刑建议,除要求游某等人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求其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等情况下,禁止从事与涉案商业秘密行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法院采纳了这一建议,依法向被告人游某发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从业禁止令。
福建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表示,从此案办理过程清晰可见“能动检察”的路径——引导侦查、全链条打击、追诉挽损,以及提出禁止令等一系列有力举措,最大程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营造公平竞争法治环境,回应了社会关切。今年1月,该案被写入福建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破解执行难,“鱼和熊掌兼得”
年3月,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非法占用土地的辖区某沙石厂被开出“罚单”:退还占用土地、拆除违章建筑、缴纳罚款。
但一年过去了,行政处罚并未执行,该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个多月过去了,对法院的行政裁定,沙石厂依旧未执行。
监督程序随即启动。马尾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和法院裁定均依法作出,并无不当,被执行人应予执行。据此,该院向区法院、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执行。不久,沙石厂交了罚款,拆了违章建筑,唯独对非法占用平方米土地一项迟迟未动。
“执行难,难在哪里?”该院组建专项办案组,深入企业及员工中进行“执行困难调查”。沙石厂把难处摆了出来:企业前期投入较多,生产经营受疫情冲击更难了;强制执行,扩大经济损失,企业濒临破产,40多名员工面临失业,短期内无法妥善安顿,全家人的生计受影响,抵触情绪大。
“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案件执行要到位。同时,要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丢了员工饭碗。”良法须善治的必答题,也摆在了检察官的面前。
怎样做到法律尊严与民生民利兼顾,“鱼和熊掌兼得”?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沙石厂拆除搬迁机械设备需要一定时间,应考虑给予执行过渡期,把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的影响降到最低。
年6月17日,马尾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针对执行难问题,听取法院、行政执法机关和沙石厂意见,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参与现场评议。
最终达成新的执行方案:给沙石厂6个月的执行过渡期,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减少损失。该院牵头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企业用地困难。12月底,沙石厂履行了承诺,全部退出非法占地。厂子也平稳迁移到新址,员工们正常上班。
“对土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难,我们多问一句——难在何处,问到了痛点;多想一层,想到了稳定和发展,想出了办法;多做一些,多方发力,得以双赢多赢共赢。整个监督过程有力度更有温度。”在马尾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兆茀看来,善于监督事半功倍。今年2月,此案被最高检评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以“我管”促“都管”,实现办理一案防治一片
年8月,正当龙岩市武平县法院对被执行人某茶叶有限公司的拍卖款进行分配时,突然来了一名自称是该公司员工的王某兴。王某兴表示,他受12名职工委托,向法院申请执行茶业公司拖欠他们13人的工资共计41.47万元,并亮出了仲裁调解书。
从仲裁调解书可以看出,拖欠王某兴等13人的工资,发生在年11月至年12月间,然而该茶业有限公司在年便因负债累累停产,停产一年多还有工人在生产,这可能吗?
检察官开展走访调查
“对于突如其来的债权人,法官也感到有点蹊跷。”武平县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表示。在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获悉这一线索后,武平县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对茶业公司及新出现债权人的情况进一步核实,厘清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一番彻查后,一起制造虚假仲裁的事实浮出水面——
几年前,王某兴曾借款给茶业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福之父)本金及利息合计41.47万元。年5月,王某兴得知法院要对茶业公司债务进行清偿时,就与王某福商议,共同编造该公司拖欠13名职工工资的书面材料,把借款变欠薪。很快,王某兴收集了亲戚及与其有过业务往来的李某、曾某夫妇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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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兴还证实,自己是仲裁员曾某明妻子的堂哥,其他申请仲裁人当中,有的与曾某明是胞妹、妹夫、堂弟、妻舅、小姨关系。在办理仲裁调解过程中,曾某明核对了当事人身份证,明知13人不是公司员工,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形,却碍于情面,应王某兴的要求办理了仲裁调解书。
在查清虚假诉讼和枉法仲裁事实后,武平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全面监督。最终,仲裁调解书被撤销,案件终结执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伪造证据的王某兴和作出虚假仲裁的曾某明,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偿还债务顺序中,工人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权。一些人就利用这一点,虚构劳动关系,一旦虚假仲裁得逞,并申请强制执行,就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妨碍了司法秩序。”剖析该案,年6月,福建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举一反三,在全省开展涉虚假仲裁执行监督专项调研,全面梳理前三年各地办理的数十起类案情况,总结发案特点、规律,从源头找症结所在。
武平县检察院针对虚假仲裁类型案件召集相关部门开展研讨
为促进诚信社会建设,防范虚假诉讼从仲裁领域蔓延,年11月,福建省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发挥主体监管作用,统筹进行系统性、源头性治理并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前端、中端和末端等环节的治理,形成源头上减少虚假诉讼增量的系统完整的工作闭环。
“从个案监督到类案防范、到标本兼治,通过检察建议变各职能部门单打独斗为多元共治,以‘我管’促‘都管’,实现办理一案、防治一片之功效。”福建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