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龙岩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
2022/8/8 来源:不详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4月1日起,我市市本级、各县(市、区)将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标准进行调整。
市本级、新罗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元提高至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元提高至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元提高至元。
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元提高至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5元提高至.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元提高至元。
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元提高至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元提高至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元提高至元。
(记者傅晓君通讯员赖茂元)
来源:闽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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