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令人不齿福建武平五旬老汉等学生离开

2023/10/28 来源:不详

“请你管好你男人,不要再来骚扰我了。”福建武平县,发生一起令人不齿的性侵案件。50多岁的一老汉彭某有妻有女,但却与女老师兰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后女老师兰某主动提出分手,但彭某不同意,一直纠缠不放。

01纪实:令人不齿!五旬老汉等学生离开后,强行侵犯女老师

彭某翻看女老师兰某的手机信息,怀疑女老师兰某与他人有染所以才提出分手。为此,二人发生激烈争吵。

不堪其忧的女老师兰某,无奈之下给彭某的妻子和女儿分别发送了短信,乞求他们管管彭某,不要再让彭某纠缠自己了。

彭某眼看着自己婚外情的事情暴露了,异常气愤。晚上来到兰某经营的托管班准备当面质问,但碍于学生还没下课,彭某便等了一会。

等学生离开后,彭某便开始对兰某动手动脚,提出要发生关系。决意分手的兰某自然不同意,但彭某却霸王硬上弓,将兰某推倒在床上,上下其手,兰某奋力反抗,慌乱之中抓伤了彭某的脸部和胸部,但终究没拦住彭某,被彭某强行褪去衣服,并发生了关系。

事后,彭某驾车离开,兰某愤而报警。经鉴定,兰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本是幸福的三口之家,彭某却不知道珍惜,反而背叛家庭发展婚外情,令人不齿。在兰某提出分手之际,彭某不但不及时回归家庭,反而做出违法犯罪之事,实属咎由自取。

从法律角度讲,彭某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

刑法规定,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在确定发生关系的情况下,证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往往是重中之重。

02网友:不知廉耻

“女老师太不知廉耻了,怎么和老汉发生故事呢?要好好反思下!”

“我认识这个彭某人,他老婆是我表姐的妹。好聚好散,各自安好。”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女人一定要洁身自爱。”

“以前讲一日夫妻百日恩,现在全变了,最亲密的关系说翻脸就翻脸。”

“不爱就散,一别两宽。何必弄得身败名裂!”

本案中,案发后兰某第一时间报警,一般可以通过提取兰某的贴身衣物以及残留的彭某体液来证明二人确实发生了性行为。彭某作为行为人,当面对警察讯问时,很可能会狡辩二人系情人关系,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的,没有强迫兰某。但结合本案客观事实,即使彭某真的狡辩,也是徒劳,理由有3点:

1、兰某在案发前给彭某的妻子和女儿分别发了信息,让他们管好彭某,不要再来骚扰自己。可以证明兰某已不想与彭某继续交往。

2、彭某的脸上和胸上均有被兰某抓伤的痕迹,证明兰某作出过反抗。

3、兰某被鉴定为轻微伤,说明彭某对其使用了暴力。

以上三点可充分证明彭某与兰某发生关系,完全是在兰某不愿意的情况下进行的,违背了兰某的意愿,侵犯了兰某的性自主权。

03小编结语:

因此,彭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无疑。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对其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彭某面临的囧境完全是咎由自取,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也破坏了自己的家庭。也许只有在失去自由的那一刻,才会明白真正应当珍惜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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