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注意7月起,各地住房公积金有重大
2022/8/15 来源:不详法国敏柏宁敏白灵北京 http://baidianfeng.39.net/a_ht/140114/4326406.html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简称“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元,不得低于元。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执行。
2.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简称“缴存比例”)
1.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简称“月缴存额”)
1.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上限为元,下限为元。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gjj.xm.gov.cn)综合服务平台办理。
(二)银行办理:单位经办人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单位所有汇缴人员均应列入)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还应提供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降低缴存比例的决议书。
三、本通知自年7月1日起施行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应在7月份汇缴前完成。单位在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调整工作后一个月内,应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年6月11日
泉州
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全市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上下限新标准。与上一年度相比,缴存额上限标准提高了元,下限标准不变。
按照省政府关于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精神和市统计局统计公报,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元。
调整后,年泉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元÷12×3=元,因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12%+×12%=元(四舍五入)。
下限标准方面,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元,因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5%+×5%=元。另外,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元,因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5%+×5%=元。
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若高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实际月平均工资。
莆田
17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通知,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莆田市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元,下限为元;月缴存总额上限为元,下限为元。
龙岩
7月1日起,所有单位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年7月至年6月)工资情况,为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缴存基数如何调整?
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元
最低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自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年7月至年6月)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月最高缴存基数提高
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年龙岩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元)。
月最高缴存基数较比上一年度提高元。
月最低缴存基数无变化
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缴存比例如何调整?
最高比例12%
最低比例5%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5%—12%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且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缴存上下限额
最高月缴存额比上一年度提高元
最高月缴存额=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元×最高缴存比例12%≈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元。
最低月缴存额保持不变
市本级、新罗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元×最低缴存比例5%=86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元;
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元×最低缴存比例5%≈79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元;
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元×最低缴存比例5%≈71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元。
办理程序
网厅办理
已在我中心办理过网厅授权委托事项的缴存单位,在年7月10日前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申报业务”中的“单位年度基数调整”模块进行基数调整,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具体操作指导可在操作界面中下载《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年度基数调整(操作说明)》。
未在我中心办理过网厅授权委托事项的缴存单位,应先到公积金缴存承办银行网点确认信息,办理委托事宜。
受托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
缴存单位填写《年度基数核定总表》(表格一式两份,受托银行、缴存单位各留存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模板提供电子表即可),在年7月10日前直接到公积金缴存受托银行专柜办理基数调整。
注意事项
※个别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在限定时间前及时完成本年度基数调整的,可在年8月31日前补调。7月至调整月份前的新旧缴存差额可以做一次性补缴。
※单位只可在网厅办理一次缴存基数核定。如因单位经办人员失误,导致职工工资基数出现错误或者顺序颠倒,需要个别重新调整的,需携带单位情况说明、正确的《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电子表)到中心窗口重新申请基数核定。
宁德
近日,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宁德市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元,下限仍为元;月缴存总额上限为元,下限为元。